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的奥运意识和法律意识,给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7月21日,天津市工商局发出《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要求经营者诚信待客,依法经营,自觉展示良好形象。
公开信提示广大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不得从事无照经营,不得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在经营活动中,要自觉做到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文明经商,合法经营,努力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将失去市场交易机会或被列入黑牌企业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