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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在全省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针对农村消费申(投)诉难、维权难和成本高的问题,大力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建设,有效提振了消费信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消费需求、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以“3·15”纪念宣传活动为推手,丰富载体,创新手段,促进全民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深入进行
陕西省工商局把抓好“3·15”纪念宣传活动作为消费教育引导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推手,每年集中各方力量,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全民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一是精心计划,严密组织,推进消费教育引导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局党组高度重视“3·15”活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每年对“3·15”活动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工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并组织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新闻媒体以及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增强消费维权的品牌影响力。近年来,陕西省工商局提出了“普法到市场、送法进学校、讲法到村庄”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思路,每年“3·15”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到物流集中、人员密集的乡镇、市场、企业、学校、景区等地设立现场咨询台、维权知识展板、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等,加强了与消费者的宣传互动。每年与省消协、省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通过打假揭黑和表彰打假维权的先进事迹,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共同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今年“3·15”期间,陕西省工商局与《华商报》、“华商网”联合开展了“3·15”消费维权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收到纸质和网络有效答卷11800多份,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三是公布案例,发布警示,进行打假维权专项整治,扩大社会宣传效应。每年“3·15”期间,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公布全省工商系统消费维权打假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同时,针对全省农资市场、食品市场、“家电下乡”商品等安排部署打假维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经营行为。
二、以全省“一会两站”建设为依托,完善网络,健全制度,努力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为解决全省农村消费者在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申(投)诉难、举报难、索赔难和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三农”,陕西省工商局大力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1364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两站”20582个、12315“六进”(即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点)联络点6000多个,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上下联动、作用明显的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网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201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地州市及有关部门转发了陕西省工商局制定的《陕西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消费维权“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全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各市、县工商局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做到了与发展稳定的其他工作同布置、同督查、同考核。二是遵循建设原则,分类指导,抓点带面。陕西省工商局根据全省各地城乡经济发展和人口分布密度等不同情况,按照“布点挂牌、示范引路、规范提高”的方法,在统一规划布置的基础上,区分重点,按照城区、农村集镇、一般行政村、偏远村庄四种类型进行分类建设。积极解决“一会两站”建设所需经费,推动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消费维权“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 “一会两站”五统一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一会两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高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水平。四是依托“两站”教育,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消费知识和自我维权能力。通过编印消费维权服务指南教材,在各村镇和社区广泛建立消费宣传栏,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消费知识等,广泛开展了消费维权教育。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以强化经营者自律为重点,通过建立消费约谈、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等制度,把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做细
近年来,为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督与行业自律作用,陕西省工商局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对经营者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力度。一是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以和解促和谐。在主要商场、超市、公用企业及景区建立了12315联络站,每年组织对联络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教育和指导经营者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积极主动解决消费纠纷,使12315联络点做到了消费纠纷“三不出”,即小的纠纷不出柜台、一般问题不出楼层、大的矛盾不出商场即可解决。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搭建现代化信息平台。陕西省工商局采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开通了工商网上监管系统,较好地推动了工商监管部门、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互动。三是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建立消费约谈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了以和解促和谐,陕西省工商局会同省消协建立了申(投)诉约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约请在一定期间内消费者申(投)诉比较多、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商家进行沟通,反馈申(投)诉信息,议定整改措施。四是积极开展行业消费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今年“3·15”期间,陕西省工商局与省消协和省首饰商会联合举办了“陕西省首饰行业诚信规范经营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省内知名企业发布了《百家企业诚信宣言》,开展了诚信承诺活动,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同时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热点、焦点问题,召开了相关企业集体约谈会,对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教育引导其加强自律。
四、以“青少年维权岗”为阵地,通过在校园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陕西省工商局与省团委、省综治办等19个省级部门联合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省工商系统立足本职,积极实践,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消费教育与引导活动,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广泛开展多层次、多侧面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全省工商系统通过积极申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学校及周边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使青少年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常态化开展;采用现场授课、散发资料、设置宣传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到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对与青少年健康成长联系密切的印刷企业、音像书刊出版单位和网吧的监管,督促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二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无照经营、非法出版物、“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等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重打,优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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