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签是对商品身份的真实表示。笔者发现,一些农药生产企业错误使用农药标签。
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对于两者的使用,法律、法规也有完全不同的规定。但是,一些农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农药的市场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故意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混用。个别农药生产企业还在农药标签上故意混用多个境内注册商标和境外注册商标,使消费者难以了解产品的真实身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有些农药标签上的文字说明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巡查人员应督促农药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标签使用规则,坚持同类品种农药使用一个商标的原则,避免“一品多标”。另外,农药标签上的内容,应经过严格审查。农药标签上的内容审查事项, 除涉及工商机关之外,还涉及农药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的资质审查、质监部门的标准执行审查等。如果能够建立农药标签使用方面的审查联动制度,实行审查互联和相互通报,会更有利于日常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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