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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灾区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四川商标代理机构取得商标局关于时效中断的复函
2008-06-12
www.saic.gov.c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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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的商标代理机构针对地震重灾区部分商标注册申请人因通信和交通中断短期内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时效中断的申请,前不久已经收到了复函。
四川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母洪告诉记者,公司的客户中,位于灾区的并不算多,但是恰好有几个灾区的客户都在地震后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商标事宜。
母洪介绍说,有一个绵竹的客户提出的异议裁定前些日子下来了,商标代理人需要询问他是否要继续走异议复审的程序,但是由于地震后通信一直不通畅,无法联系到他,如果法律规定的提出复审的时间到了还没有提交相关材料,对客户来说有可能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母洪告诉记者:“还有两个位于灾区的客户,一个要提交商标3年不使用的证据材料,一个要处理驳回复审的事宜,目前也没有联系上,时效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
“考虑到地震的特殊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权益,我们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希望能够暂停因地震造成的时效区间,待通信和交通恢复后再重新计算时效。”母洪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申请后,迅速发出了回复,指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因地震灾害的影响,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等相关手续,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鉴于不可抗力原因,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工商总局发出的若干意见十分及时,有利于灾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作为代理机构,也要尽力做些事情。”母洪告诉记者,针对很多灾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将来由于地址变化等原因,需要办理相关商标变更手续的情况,公司决定为这部分申请人免费办理相关商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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