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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Giheney剃须刀与Gillette(吉列)剃须刀,Starsbuck与Starbucks(星巴克),如果不细看,你能分清吗?分不清,那“傍名牌”的目的就达到了。从服装、化妆品到食品、家电……几乎所有的知名品牌都有过被“傍”的经历。4月1日,由江苏省工商局主办的长三角地区“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现状及规制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与会代表认为,“傍名牌”是一种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规避法律行为,是一种通过“傍名牌”牟取不当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领导、江苏省相关部门领导以及苏浙沪皖四地工商执法人员代表和知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代表认为,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以及司法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专项行动、个案协作、区域联动、总局督办等方式,对各类“傍名牌”行为实施了有效打击和坚决查处,对不法分子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但是,当前市场出现的各种“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而且在不断变换手法,千方百计地规避法律。
来自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地的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详细分析了当前“傍名牌”常用的一些伎俩。如将一些驰名商标到境外注册为企业名称,然后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在外包装上使用与该品牌相同的境外企业名称。有的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拆开,分别注册成两个或多个商标再合并起来使用。2007年,常州市工商局查处的一家保健品企业,先后申请注册黄搭、金档两个商标,之后将两者“巧妙”地排列组合成黄金搭档。还有香雅和戈尔港等商标,组合起来使用时采用大小不一的字体,并且突出雅戈尔等文字。有的还利用执法部门对现有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差异和区域执法上的差别,甲地查处就跑到乙地,甲地生产乙地销售,躲避法律的追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都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与会代表建议,立法部门应加强立法,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进程,通过完善法律规定,杜绝包括“傍名牌”行为在内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各地工商机关应综合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对“傍名牌”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准确把握“傍名牌”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和行为本质,深刻认识该行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危害性,从而加大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各级工商机关应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在查处“傍名牌”行为的事实认定、定性处罚等方面达成共识,充分运用好这个武器,尽量形成书面材料,指导基层一线查处“傍名牌”行为。
实施区域联动保护。长三角区域的江苏、上海、浙江以及安徽四省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会商对知识产权的联动保护,形成会议备忘录,努力实现在长三角区域内打击“傍名牌”行为的法律适用统一和行政处罚统一,同时还将商讨对大要案件采取统一步骤、统一行动,有效防止违法企业逃避打击的现象在长三角地区发生。
继续采取专项执法行动、个案督办等有效方法,集中时间和执法力量,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广大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会的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表示,制止“傍名牌”现象,不能只苛求消费者学习尽可能多的商品辨别知识,而是要更多地由执法机关主动打击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发现自己上当后,可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协助打击不法行为。(摘自《中国工商报》2008.4.9.潮 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