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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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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代表证;
 5、登记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驻在地址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
 3、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及涉外办公场所证明;
 4、代表证;
 5、登记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代表/(首席)代表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代表/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件;
 4、外派机构的派出函和劳务合同;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6、登记证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驻在期限/登记证有效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
 4、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报告;
 5、代表证;
 6、登记证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业务范围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登记证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相关链接  
· 企业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11月19—23日)
· 企业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11月26—30日)
· 企业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12月11日)
· 企业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12月10日)
· 企业变更登记公告(2007年12月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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