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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昕在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www.saic.gov.cn     2012年02月03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扎实工作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12年2月2日)

何 昕

  一、2011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分工任务。

  2011年,总局先后制定了落实中央纪委2011年反腐倡廉协办任务的分工意见、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协办任务的分工意见和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等。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承担的查办商业贿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对商业预付卡加强监管、整治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等分工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作出了新贡献。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了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落到了实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公开了“三公”经费。据统计,全系统缩减公务接待经费1619.08万元,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4743.53万元,清理“小金库”42.38万元。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总局对工商系统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和搭车收费自查情况开展了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栏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媒体曝光涉及工商机关的案件,及时督促地方工商机关核查处理,并予以通报。地方工商机关认真开展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专项检查工作。此外,采取多种手段,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总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材料,在全国纠风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书面交流。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同志的肯定。

  ——基层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全国工商系统继续深化和拓展工商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总局汇总分析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形势进行研判。地方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质量不断提高、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取得了新成绩,积累了新经验。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总局制定颁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制定《贯彻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工商机关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之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工商报》、《工商行政管理》等报刊刊登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消息、文章、经验近百篇,总局业务专网纪检监察工作专区刊发《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简报》43期、《地方动态》145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14个省级、副省级工商局做了大会交流发言,32个省级、副省级工商局进行了大会书面交流。

  (五)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创新。

  各级工商机关把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作为反腐倡廉深入推进的强大动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总局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务员退休离职后从业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三个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了《关于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意见》等,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工商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据统计,全系统新建、修订反腐倡廉制度12851项。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取得新成果。

  ——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制定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总局机关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继续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等。全国工商系统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地方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巡察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并就第六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局务公开,探索党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总局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率达到95.03%、外资企业达到99.6%。强化行政监察,全系统共新建、修订涉及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有关配套制度措施1825项。

  ——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总局积极推进以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商标评审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商标档案楼工程项目的监督。地方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推进电子监察,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取得新进展。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总局党组成立了以周伯华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局各位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地方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一)严明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因此,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尤为必要。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的重大论述上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工商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工商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2011年11月,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工商特色职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工商系统的具体体现。2012年,要重点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落实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履行工商职能的重要抓手,纳入干部队伍学习教育计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加强对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宣传、内涵解读,促进工商干部不断加深对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真正使职业道德规范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在工商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方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勤政促发展、廉政保平安”征文活动,推广实施工商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三)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决不姑息。”在查办案件方面,一是要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是要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注意从日常干部考核、监督检查、财务清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从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反映的热点问题中挖掘线索。要强化办案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抓好办案队伍建设,为查办案件提供坚实的保障。三是要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编发警示材料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要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工作机制漏洞,加强制度建设。

  (四)以执行“三个暂行规定”为重点,实施《廉政准则》,不断促进工商干部廉洁自律。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个暂行规定”等制度,防止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督促广大工商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四个大兴”,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要继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结合工商实际,完善相关措施。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认真开展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二是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三是要继续推进工商机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工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工作,督促基层工商干部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深化工商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工商机关作风。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要正视媒体对工商工作的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既不“怕”,也不“躲”,更不能置若罔闻,麻木不仁。对曝光的问题要快查、快办、快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要把社会对工商工作的关切,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改进工作的动力。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工商效能建设。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作出部署。各级工商机关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促进工商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工商机关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相关工作,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要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行网上注册登记和网上年检,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窗口服务等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动法治工商建设。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七)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012年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及其《分工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总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同时查找不足。要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整体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谋划好下一个5年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总局将适时组织研讨。

  (八)完善配套机制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努力使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是要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增强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结合起来,争当践行工商职业道德的模范。

  (二)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要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和工商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努力建设学习型工商纪检监察机构。二是要积极实践,大胆工作,克服畏难情绪,防止精神懈怠,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干,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把握形势,不断创新。要继续发挥中国监察学会工商分会在调查研究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加强基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成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工商纪检监察干部。

  要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督,切实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做弘扬良好风气的表率。二是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要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水平,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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