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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消费侵权行为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湖北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 |
| 200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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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aic.gov.cn 【字体:大 中 小】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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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湖北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决定,从8月1日起对湖北省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等6个行业进行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为“五查、五纠、五建”。一是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合同形式,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霸王”条款,坚决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针对行业特点和消费需求,不断推出不同公共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格式合同所适用的领域和特殊解释规则。二是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公共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三是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等违法广告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公共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所作出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公共服务行业要建立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四是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建立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对市场检查和消费者举报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依法查处,对严重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五是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公共服务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各公共服务行业要建立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网点要有专(兼)职投诉处理人员。要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各公共服务行业的投诉处理网络要与12315、12358网络链接,对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要督促公共服务行业处理好消费纠纷,对涉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申投诉要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和快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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