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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三十周年 国家工商总局将举办发展成就图片展览 |
| 2008-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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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aic.gov.cn 【字体:大 中 小】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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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发展成就图片展览,作品征集工作已经展开。
作品征集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1日。应征作品内容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改革开放30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能够反映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果,以及在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基层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应征作品可采用新旧面貌组照对比等手法,从不同时代的相同视角,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的崭新面貌、丰硕成果以及工商干部的精神风貌。
参展作品可从以下方面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产生的巨大社会效应:主体准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准入发展及监管状况,以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等)、公平交易(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查处商业贿赂,打击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扫黄打非、反洗钱、禁毒、防艾等)、商标广告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等;规范发展广告行业,加强广告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等)、市场管理(集贸市场的培育发展,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发展,合同监管,红盾护农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及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规章等的资料照片)、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及反腐倡廉,工商队伍素质提高、学历状况、教育培训工作等)、国际合作交流(总局领导外事活动资料照片,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对外培训以及其他外事工作等)。
作品可为单张照片也可为一组照片,实物应拍成照片;若为一组照片应为新旧对比;电子文档照片或相纸照片均可;图片应编号,并按编号详细配写图片说明,如时间、地点、内容、作者等;若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提前自行妥善处理,主办单位只负责图片的展出、使用;主办方对展览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作品一旦入选,将支付一定稿酬。
联系电话:(010)88652351 68053350(兼传真)
电子邮箱:gongshang30@sina.com gongshang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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