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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石见元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08-02-26
www.saic.gov.cn      【字体: 】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2008年2月23日)
石见元

  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007年,总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出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商标注册管理与行政保护、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红盾护农”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专项行动。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系统努力,上述举措得到认真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领导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纪检监察机构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密不可分!

  (二)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深入人心。

  ——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发挥效力。

  ——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蓬勃开展。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蓬勃开展,逐步形成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为主题、以“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市场)和“五上”(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为主要方式、又有工商机关特点的工商廉政文化,并向纵深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涌现出许多精品成果。在省(区、市)工商局推荐的基础上,总局在全系统建立了107个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系统已有97个工商机关被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或教育基地,一些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在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区、市)的206个工商机关召开现场会,推广工商机关的经验。

  (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516件,立案517件,结案581件。给予党纪处分94人,其中,警告22人,严重警告24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38人;给予行政处分436人,其中,警告处分178人,记过112人,记大过58人,降级32人,撤职31人,开除公职2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人。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07年11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432件,案值11.8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8件。查处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613件,案值3.2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2件。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立案查处6起,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收效良好。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纠正社会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富有成效。

  ——工商机关自身的政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五)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成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力推进。

  ——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有了新内容。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进一步配套。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管理方式,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已建立的内部监督制度继续发挥有效作用。近年来建立并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继续坚持,如:总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局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总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对总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总局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招投标情况等加强监督。特别是在这次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处级干部交流、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施了全程监督。

  ——监督领域、监督方式有创新。2007年6月,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31位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次集中时间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2007年7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8位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首次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汇报。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各省(区、市)工商局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进展顺利。其中,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新疆等12个省(区、市)工商局已经全面铺开。截至2008年1月底,全系统有10675个工商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占工商所总数的51.91%;有57689个工商所长、副所长及执法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

  ——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积极推进。

  ——执法检查、执法督察继续推进。

  2007年,全系统有15个省(区、市)工商局参加了当地的行风评议活动,截至目前,从已经产生的评议结果看,多数单位成绩优异,其中,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工商局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辽宁、江西、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工商局名列前茅,天津市、河北和黑龙江省工商局由于前几年行评成绩优异,被列为“免评单位”。

  

  

  

  

  200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系统的执行情况,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党章的要求,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国工商系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提供政治保障。要在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党中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大制定的各项战略部署在工商系统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落实总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各项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如:积极参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积极参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在服务和收费中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下拨的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支持、鼓励各级工商机关参加当地的行风评议工作,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带动全国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进一步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完善办案机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正确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通过解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办案工作的上下沟通与联系。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完善工商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开展工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要继续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企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与黑名单制度,探索利用网络系统对企业、市场进行监管,对失信企业、市场依法查处,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严肃查办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结合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特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工商干部良好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尤其要大力宣传弘扬工商机关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

  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工商机关特点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普遍开展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107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作用,总局将在群众性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征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优秀作品加以宣传、推广。

  坚持和完善对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总局“六项禁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县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

  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在加强基础建设中,既要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又要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修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

  (五)深化改革与创新,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要紧紧围绕对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的有效规范与制约,坚持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创新制度建设及工作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前置许可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

  健全、完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重申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在全系统完成换发工商行政执法证。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等制度。总结、推广部分工商机关的经验,加强对行政执法中暂扣物资和罚没物品的管理。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监督的有效做法。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加大交流力度,严肃交流纪律。建立、完善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监督的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公务卡制度。坚持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认真分析研究工商机关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岗位、人员中容易发生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任职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总局领导政务活动公开制度、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加强省级及以下工商局党组(党委)对下级工商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继续深化政务公开。首先在总局和省(区、市)工商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重点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结果公开。积极探索党务公开。

  继续推进电子政务,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继续抓好公平交易执法联网与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

  全面推行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研究完善、规范述职述廉方法,提高质量,在全系统全面推行。

  继续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工商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

  (七)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学习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领域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加强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监督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要积极主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特点,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继续在“融入”、“拓展”上下功夫,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更要注意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依法办事,严守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工商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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