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名: 密码:
关键字:
   English
    首页 > > 政务动态 > 专题 > 反腐倡廉
 
工商总局领导作出廉洁自律六项承诺
2004-09-01
www.saic.gov.cn      【字体: 】    文档来源: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总局党组成员和总局领导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要求,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律己,并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作出六项承诺,自觉接受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监督。

  六项承诺为: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凡是向总局党组成员、总局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的,要坚决抵制,不但不给,而且要批评教育,并告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

  三、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送钱送物的人进行调查处理。

  四、严格管理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打着总局领导、领导亲属、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领导同志报告。

  五、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六项禁令”,规范执法行为。绝不利用“案费证照”谋取私利,坚决不办“人情案”。

  六、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敢抓敢管,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旧版回顾 | 关于我们 | 相关链接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100820
国家工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