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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见元在国家工商总局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要求 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进一步推行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 |
| 2007-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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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aic.gov.cn 【字体:大 中 小】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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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抓紧落实总局最近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巩固和扩大总局局务公开工作成果。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石见元在会议上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局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驻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徐爱婷介绍了《通知》的产生过程及主要内容。总局办公厅副主任、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显华在会上发言。
石见元首先肯定了工商系统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的成果。他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总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总局机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拓展提高,在行政执法公开和执法信息公开两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作为总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局务公开工作,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进展,公开内容逐渐拓宽,公开形式日益丰富,公开程序渐趋规范。有些省(区、市)工商系统也已经推行局务公开,成效明显。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赴江苏等地工商系统调研、总结、借鉴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总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家工商总局机关局务公开纲目(暂行)》,对推行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作出规定,并确定了27项局务公开事项。
石见元强调,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局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他指出,推行局务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与拓展,是构建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总局机关进一步推行局务公开,有利于强化对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的监督;有利于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推进机关管理的规范、科学和透明;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工商机关建设;有利于发挥总局机关在全系统的示范表率作用。
石见元强调,现在提出的《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也是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实践经验的总结。《实施意见(试行)》概括了内外有别、上下有别、因事制宜等推行局务公开需要把握的原则,确定了决策公开、人事公开、财务公开和专项事务公开等基本公开内容。石见元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总局确定的各项局务公开事项顺利实施。《纲目(暂行)》所列责任单位要尽快研究,对所负责的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报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工作方案要包括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责任人员等。各司局、直属单位都有任务和义务对总局确定的27项公开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要按照总局《通知》的精神,对本司局、本单位内部需要公开的事项提出意见,报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
石见元强调,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一要对各单位提出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后报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二要及时收集广大干部职工关于局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主管单位反馈,进一步完善改进工作。三要及时了解27项公开事项和各单位内部公开事项的落实情况。四要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局务公开的顺利实施。
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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